冀工信科〔2013〕444号
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财政局,沧州市石油化工局,辛集、定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财政局,有关单位: 根据《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》(冀工信科〔2013〕182号)要求,按照《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冀工信科〔2012〕546号)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的有关规定,省工信厅、省财政厅联合组织专家评审,并经公示,认定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为2013年度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,现将名单予以公布(详见附件1),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 一、落实扶持政策。根据《管理办法》要求,对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,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财政厅在技术改造、工业新产品开发等产业技术创新方面,予以优先支持。各地市也应积极创造条件,支持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科研及成果产业化工作。 二、加强自主创新。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,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力度,注重质量提升和品牌管理,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。 三、注重总结宣传。按照《管理办法》要求,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请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情况,通过其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。 2013年通过评审的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,于2013年10月20日前,将2013年度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情况(电子版)通过所在市工信主管部门上报省工信厅(格式详见附件2),省工信厅将择优列入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指导计划。 联系人: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0311-87800469 邮 箱:wxr@ii.gov.cn 附件:1.2013年度河北省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2. 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技术开发项目表
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13年9月27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