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开征求对推荐性国家标准《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》(以下简称《技术条件》)的意见,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,一是对原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进行修订更新,二是增加针对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技术要求,包括增加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定义以及增加动力性、制动性、外廓尺寸、整备质量等相关技术指标和要求。
微型低速电动车在市场上俗称“老年代步车”。这次征求意见的《技术条件》首次将这类车辆作为纯电动乘用车的一个子门类,提出相关技术要求。
《技术条件》标准明确,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是指座位数在4座及以下、最高车速小于70km/h的纯电动乘用车。此外,标准还对车辆尺寸、整备质量、碰撞后安全、制动性能、稳定性、动力性能、动力蓄电池等提出了具体指标。
一直以来,微型低速电动车都游走在灰色地带。《技术条件》标准中也提到,这类车辆具有低速化、小型化、轻量化等特点,产品质量良莠不齐,引发多起交通安全事故,部分产品不符合制动、车身强度、碰撞等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。
此次发布的《技术条件》中,增加了针对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技术要求,这意味着,这类车辆有望从监管灰色地带纳入正规化管理,相关企业和行业将受到深远影响。
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,我国微型低速电动车产业近年来快速膨胀。根据不完全统计,全国已经有100家左右规模以上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,产能超过200万辆,主要分布在山东、河南、河北、江苏、福建等省份。据了解,《技术条件》的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6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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