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关于转发201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
及认定工作的通知
石发改高技〔2014〕175号
各县(市)区发展改革局、高新区经发局、化工园区经发局、市直有关部门、有关企业:
根据《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及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冀发改技术〔2014〕435号),今年我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和认定工作同时开展,现转发给你们,望认真准备,于6月20日前,将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上报到市发改委高技术处。
推荐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,必须为市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,且在年度技术中心评价中获合格以上成绩。
附件:冀发改技术〔2014〕435号《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及认定工作的通知》
联系人: 吕兰芬 86687571
电子邮箱:llf_1012@126.com
2014年3月18日
附件、冀发改高技〔2014〕435号-关于201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及认定工作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