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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好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建议征集工作 |
来源:石家庄市装备制造行业协会 时间:2012/3/6 15:47:06 浏览:2262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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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市装备制造行业协会
为落实省政府确定的“十百千”工程目标,做好2012年河北省名牌产品培育创建工作,根据《河北省名牌产品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受河北省机械行业协会委托,石家庄市装备制造行业协会开始征集2012年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建议。 根据我省“一产抓特色,二产抓提升,三产抓拓展”的经济发展战略,按照《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方案》中确定评价目录的原则,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装备制造、钢铁、石化等优势工业产品,电子信息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,蔬菜、畜禽、水产品、果品等特色农林产品,以及纺织服装、食品、轻工、建材等传统产业产品,深入挖掘和调研本地、本行业有技术含量、文化含量的优势产品,特别要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、特色农产品的指导和推荐力度,提出2012年目录增减产品建议。 此次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建议内容主要是提出产品品种建议。内容包括建议品种的定义、用途,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、作用及发展前景,与国内外同行业对比所处的水平,对本地区经济结构调整、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,以及我省企业的数量、规模和水平。 确定省名牌产品评价目录的原则: 1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的发展方向,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、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,对环境和生态无不良影响,具有可持续发展前景。 2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,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,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。 3、产业成熟度和集中度较高,行业整体规模较大,企业数量较多,产品市场影响力较大,具有较高的顾客满意程度和品牌知名度。 4、产业发展水平较高(包括标准水平、实物质量水平、科技含量、附加值等),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。 5、具有鲜明的区域特色和传统优势以及广阔的市场潜力。 6、农业类产品应经过标准化培育、加工或处理,具有较高的产业化程度和一定的科技含量。 7、省内独家生产的产品,应有与国内同行业对比情况;国内独家生产的产品,应有与国外同行业对比情况;无可比性的产品,应充分考虑确定评价范围的其他相关原则。
石家庄市装备制造行业协会
2012年3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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